2021年12月末,四川省經濟和信息化廳等4部門正式印發《四川省2022年省內電力市場交易總體方案》(川經信電力〔2021〕276號)(以下簡稱“總體方案”),標志著四川2022年電力市場化交易已拉開序幕。
新的總體方案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進一步深化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市場化改革的通知》(發改價格〔2021〕1439號)提出的新要求,在保證政策延續性的基礎上,進行了一系列完善優化,其中新增“三個放開”,全面放開工商業用戶;全面放開燃煤發電電量;進一步放開風電、光伏發電電量。
要點1:全面放開工商業用戶
四川省已核定輸配電價的供電區域內工商業用戶均須進入市場,暫未直接從電力市場購電的電力用戶由電網企業代理購電。
要點2:全面放開燃煤發電電量
省內燃煤發電電量交易在月度(月內)開展,采用平臺集中交易方式組織開展電能量增量交易,實行“發電側單邊報價、平臺統一邊際出清”。非高耗能用戶省內火電電量部分價格最高上下浮幅度為20%,高耗能用戶省內火電電量部分價格最高下浮20%、上浮幅度不受20%限制。達成交易的燃煤發電電量由電力交易平臺按月向用戶自動匹配。
要點3:進一步放開風電、光伏發電電量
推動風光發電企業(平價上網風光機組和光伏扶貧項目除外)優先電量以外的電量參與市場交易。風光發電企業市場化交易電量既可按水電交易方式與水電一同參與市場化交易(限價范圍與水電相同),也可與全風光高耗能用戶開展雙邊協商交易(交易價格不低于401.2元/兆瓦時)。
新一輪電改的開始,對于各市場主體既是機遇又是挑戰,售電公司作為電力市場中的重要角色,我們要順勢而為把握先機。